您好:
我是八裡臺鎮中義村一名村民,這幾天村裡統計參加農民失地險的保險人數,我們去村委會了解到到,現在給我們上的這份失地險是每人84000,(一次性買購15年)到了六十歲纔能領取保險,因為單位現在給我上著3險了,所以我問了是否和我現在的社保衝突,被告知不衝突,而且不足參加社保15年的必須上失地險,我就不明白為什麼是必須,我在繳納著社保了,我不明白這份失地險為什麼和社保不衝突,是不是商業性質,而不是國家認可的呢?再有我了解到現在社保到了退休還能一次性補夠醫療保險,而失地險不行,這又作何解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我市政策規定,自2010年1月1日後,年滿18周歲的被征地農民應按照《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津政發【2009】22號)參加養老保險,按照本市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40%或35%或3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3年一次性繳納15年的繳費標准分別為84000元、73500元、63000元。繳費全部計入城鄉居民個人賬戶。參保人員在申領養老待遇時,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按政策進行折算,因政策比較具體,在此無法一一贅述,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