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是中北鎮假日風景小區43B樓的居民,我家樓下有2家餐館,涉嫌無照經營,這2家餐館每天產生大量油煙,一到飯點,油煙全部上昇竄到我家裡,導致我們根本不敢開窗子,苦不堪言,而且餐館廚房還向樓道排煙,一進樓門全是油煙味,我們不勝其擾,希望能還我們潔淨的空氣。
據我們了解,天津市在2002年9月1日實施的《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的底層新建、擴建、改建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不得將居民住宅樓中的住宅用作產生油煙污染的飲食服務業經營場所。我們的小區是2009年建成的,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底商餐館根本沒有取得營業執照,他們無照經營是非法的。
我們已經向西青環保局反映了此事,在環保局工作人員的建議下,向貴部門反映其無照經營情況,希望聯合對其進行查處,還我們居民一個健康的生存環境。
您好,有關餐館無證無照經營的問題,需向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反映,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市政府有關《關於進一步明確政府和有關部門食品安全職責並建立責任制的意見》(津政發{2010}8號)、《關於加強我市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津政辦發[2010]129號)等規定,餐飲服務需取得餐飲服務許可後方可到工商機關起照,對於餐飲服務未取得服務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由市食品行政許可審批部門負責依法查處。聯系方式:12331
如經核實,該餐館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未辦理營業執照,可向工商局12315舉報,聯系方式:12315。
天津市工商局12315中心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