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領導:
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閱讀我的諮詢。
我父母是天津退休職工,目前由於我的工作在上海,需要父母來滬照看孩子,這期間如生病,能否在上海就醫,再回天津報銷?如果可以,請問需要哪些手續,到哪些部門憑何種證件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參保人員退休後,到家居外地的子女或親屬所在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到參保分中心辦理異地安置手續,在異地選定的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墊付後通過用人單位報到社保分中心審核。具體手續和材料以及報銷政策請諮詢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