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警官您好:
我表弟符合天津市引進人纔的條件,兩年後將來津工作並落戶。其父親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有住房,能否將表弟的戶口直接落到其父親住房名下。若可辦理,需要哪些證件?若不可直接落,這種情況需要如何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