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如下:我今年2月份選的華明鎮坤園3-3-601的房子,該房子在11-12年存在供熱欠費2952.7元,並產生滯納金2952.7元。而在2013年以前該房子還屬於東麗區政府或華明鎮政府所有。所以是政府欠費,而非個人。我已經諮詢供熱站,他們的答復是如果欠費不繳清不能開通(現在供熱處於報停狀態)。馬上就要到供熱季,不開通這個冬天,我和孩子將怎樣過冬呢。希望盡快給予解決。
這個是前些天給我的回復 :華明鎮坤園3-3-601業主為二次選房。但該戶已於2011年—2012年供熱期進行了正常供熱工作。所欠費用應由業主與華明管委會協商解決。供熱站會積極配合華明管委會解決違約金問題。
我這次的問題是華明鎮很多存在政府供熱欠費問題的房子。還有這個房子2013年選房的時候的確是更改了選房人的姓名,但是這些事都是發生在2013年,所以2011-2012年的欠費肯定是政府欠費。我還有一個問題這個欠費是政府和供熱站之間的問題,怎麼需要我個人去追繳、去協商呢,我一個小老百姓也沒有那個能力解決這個問題。請幫助解決,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1月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為了確保居民群眾溫暖過冬,華明鎮二次選房的居民可到華明街相關部門開具選房時間相關證明後,再去華明供熱站繳納2013年——2014年的供熱費用。即可開通今年的供熱。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