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生育保險有必須連續上足多少個月纔能享受的規定嗎?那我們之前單位的生育保險作廢了?錢是不是可以退回來?是不是政策可以改正一下?像養老保險那樣累計上足多少月就可以享受?聽說農業戶口也能享受生育保險嗎?這算惠農政策?那我們這些納稅人怎麼沒有什麼號的政策呢?還有醫療保險,只要失業就不能使用醫療保險,本來就失業了,看病卻享受不了政策,這算是雪上加霜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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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