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諮詢關於勞動關系的問題
我目前在一家民企工作已5年《現在職》但始終未簽勞動合同也沒給上五險一金。請問一旦發生勞動糾紛《離職或被離職》我將怎樣維權?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未作社會保險登記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監察的受理時效為2年。用人單位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勞動者應及時維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