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濱海新區領導您好,本人男,黑龍江佳木斯人,2007年畢業於東北石油大學(原大慶石油學院)石油工程專科專業,畢業後即被中國石油集團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鑽井事業部(原大港事業部)招聘為正式員工,用工形式:全民,與公司簽訂長期用工合同(第一次就簽了七年),現已工作滿6年,每年都有納稅記錄,還有繳納養老保險,社會形象良好,無不良嗜好,2010結婚並年在大港區勝利裡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一套,根據我查閱的天津市落戶政策第九條顯示,引進的石油工程專業專科生工作滿2年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是可以落戶的,我到勝利派出所詢問警察同志,說沒有這個政策,可我一個在板廠路轄區的同事已經在板廠路派出所落戶,可我住的房子屬於勝利派出所管轄,我現在很煩惱,孩子一天天大了,以後上學都是問題,工作在這邊以後也不可能讓孩子回老家上學呀,請領導幫幫我!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將您的意見反饋公安戶籍部門,您也可以直接撥打公安戶政諮詢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