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辰區桃香園59號樓7門底商住戶,由於底商到了維修年限,屋內多處漏雨,我們想進行正常維護(鋪油氈、做防水),但維修工人發現,二樓住戶在屋頂上有搭建、還鋪了磁磚,無法施工,從八月開始至今經多次協商,二樓住戶只拆了一部分, 餘下部分仍用來曬衣服、放雜物、並留有小門,可以隨意出入我家屋頂進行踩踏,現我懇請有關部門勒令二樓住戶拆除我屋頂上的違章搭建,以便我們進行正常的房屋維護。
問題反映後,有關部門責成桃香園居委會進行協調處理,居委會的幾位辦事人員經過協調給我們的答復是:二樓住戶不同意拆除,找了幾個部門也不管,所以他們也沒辦法了,我想請問領導同志,我們這種情況怎麼辦纔好,請您百忙之中為我們出謀劃策,區政府如果解決不了這些問題,讓我們老百姓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得知情況後,居委會及時通知了桃香園物業公司,物業公司聯系了區房管局,房管局表示不屬於其管轄范圍內。居委會聯系鎮相關部門,目前還在為此事進行協調處理中。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天穆鎮政府
201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