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清區嘉峰大廈小區的居民,從去年10月收到房子後就發現室內窗戶口壘砌走形、屋內牆體空鼓、開裂現象嚴重。我及時向小區物業報修,但工程維修人員的維修方式是哪裡空鼓就砸開補一補,結果造成不僅砸開的地方沒修好,旁邊的牆體又出現空鼓,到現在已經維修了4、5次,維修期間我多次向維修人員提出建議,並問他們你們這樣維修什麼時候是個頭啊!但他們滿不在乎的說:“我們都這麼修!還大言不慚的說你們家這還是好的,有的家已經修了10多次了”。現在整整一年時間過去了,我家的房子仍然沒有修好,維修人員卻又推出了一個新的說辭:“30公分以內的空鼓不屬於維修范圍,你的房子已經修好了!”您有所不知,現在的業主就是經過他們這種多次維修後無奈的進行了裝修,結果等房子裝修好了,牆體又出現開裂空鼓的現象,真是苦不堪言!都說“群眾的事情沒小事”,請問您他們的這種工作方式把老百姓的利益置於何地?這難道不是不作為嗎?這種重復維修造成的巨大浪費難道不是犯罪?另外,我在收看央視新聞調查欄目中,了解到未接通煤氣、熱水等必要設施的情況下不能取得竣工驗收,在未取得竣工備案的情況下交房屬於違法行為,我們業主一年需要繳納的物業費、采暖費、車位管理費等高達數千元,卻不能入住,現正值中央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深入開展,我們懇請領導為我們做主,多接地氣,切實解決我們老百姓的實際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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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區政府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