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紅橋區風順公寓的居民,我們樓下底商(二號路上)的2 處污水跑冒已經 近2 個月了,至今還在流,我們向區排水部門反映,被告知已與風順公寓因合同到期,終止了服務合同。我們找到風順公寓物業的陳經理,被告知當初開發商與紅橋排水部門簽訂的五年服務合同,到期了和他們物業沒有關系,他們管不了。我們又向區市政監理所反映這個問題,他們說,這兩處污水跑冒的井,應該和小區內的井都屬於化糞井內的產權,都屬於物業公司管理,物業公司說的只管小共內的不管外面的是不對的,市政監理所也找過這個物業公司,就是解決不了。這個小區是區房產公司開發的,物業公司也是區房產公司的企業,難道他們看著臭水冒是2個月就是不管。在群眾路線教育的今天,就個物業該整頓了,這個物業經理也該開除了,回家好好學習一下吧!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已責成區房產公司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