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天津購房政策,外地人購房需要提供滿一年的社保證明或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我最近剛調到天津工作,如果我把已有的其它城市社保關系(已滿1年)轉入到天津工作單位並繼續繳納,請問是否符合購房條件?
飄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由於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所留聯系電話為空號,請您重新留下有效聯系方式或撥打聯系電話23316187諮詢相關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