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樂購超市的會員,前不久接到商家發來的短信,說我有一張消費滿118元立減18元的全場通用超值優惠券等我領取。該券將隨收銀小票打印給我,請及時使用。
今日我在超市買了300多元的物品,當問及優惠券時被告知,已經過期了,我把短信給服務人員看後,她說“這是上海總部給你發的,你上上海問去”。我認為該店的做法,明顯帶有欺詐行為,你發來的短信並沒有注明優惠的時間,從何時開始,又從何時結束,怎麼就說不算就不算呢?為這點事還要到樂購的上海總部去,這也太欺負人了吧。我想請有關方面查一查,這家店是不是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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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