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企業職工到達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滿60周歲、女性操作崗滿50周歲、管理崗年滿55周歲,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應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我市有後延退休的規定,但是只限定於兩種情況:一是符合辦理退休並按月享受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因工作需要被用人單位繼續留用的,可以辦理後延退休手續。後延退休應按整年度後延,並向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二是因繳費年限不滿15年後延退休。
男滿60周歲、女性操作崗滿50周歲、管理崗年滿55周歲,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參保人員,沒有按時辦理退休手續或後延退休手續的,其退休時間和養老金標准應按照達到上述年齡的時間確定,養老金自退休審批的次月起支付,退休審批前的待遇不予補支。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括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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