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女天津戶口,先生重慶戶口,現居住珠海,今年3月在河西區領證結婚,現本人孕4月;孕初諮詢了本人戶口所在地天塔街居委會和其他相關部門關於在天津辦理准生證問題,回復是孕婦必須本人回天津產檢纔給辦理准生證並建議我們在居住地辦理;之後我們在珠海辦理了准生證;現在涉及到孩子出生後我們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問題,這個全國各省地區規定不統一,廣東省只為夫妻雙方至少一方為廣東省戶籍的辦理獨生子女證,但是天塔街居委會又說什麼地方出具准生證什麼地方辦理獨生子女證,請問現在如何處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將您的問題轉到河西區人口計生委協調解決。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轉2再轉3與河西區人口計生委取得聯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