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好,我愛人是2012年3月通過人纔引進落戶天津的,我現在想通過人纔引進家屬來落戶天津,請問人纔引進家屬對被投靠人落戶的年限有限制嗎?
二、如果我不能通過人纔引進家屬投靠,我本人32歲,也是全日制本科學歷,在津有住房,2013年8月與天津的一家單位簽訂了三年的勞動合同,請問我這種條件符合人纔引進嗎?人纔引進對已在津的工作年限和社保繳納時間有要求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