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保障個人信息查詢系統的網站上顯示我的參加工作時間為2008年7月。
我實際是2005年8月參加工作,當時工作單位不在天津,但所有保險都齊全。2008年到天津工作。從2005年8月參加工作起,保險一直未曾間斷。
在勞動保障個人信息查詢系統的網站上的養老保險信息查詢裡也可以查到2008年11月時有一筆原單位的養老保險轉入。
發現該問題後,我找到現所在單位負責社保工作的同事幫我諮詢社保中心,結論是可以查到我2005年參加的工作,但是參加工作的時間要等到我退休時再更正。我感到很困惑,為什麼明明現在發現的問題,不及時更正,反而要等20年後再解決。而且很有可能那時解決起這個問題比現在更困難。
我想請問如果要把參加工作時間更正要如何操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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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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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