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領導您好:
我是一個三口之家,我前年下崗至今沒有找到工作,孩子現在兩歲。我愛人有工作每月收入全算上是3千多塊錢,我們一直沒有自己的房子,從結婚時到現在一直在外租房,我家現在想申請房補,但是我沒結婚之前,全家幫我湊的錢,以我個人名義貸款買過一處房子,70多平米,由於我收入少,還不起貸款,後來就賣掉了,從簽訂賣房合同那天算起,至今已經有4年多的時間了,我現在想申請房補,請問根據我以上所述的情況,符合辦房補的條件嗎?4年多以前貸款買的那套房對我辦房補有影響嗎?期盼領導給予我回復,萬分感謝!!!
張建國你好:
我區已告知你租房補貼申請條件,並告知需攜帶申請家庭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地房屋證明材料到其戶籍所在地所屬的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另外其四年前賣房的買賣協議和在外租房的相關證明材料等也應一並提供。
河北區房管局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