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領導:你們好!我是一名企業退休人員,在這裡我想向貴局諮詢一個問題,我今年64歲於2004年因患有嚴重的糖尿病辦理了病退,當時我距男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提前了6年,當時病退的退休金是每提前退一年扣除2%,按照我的退休年限計算我被扣除了12%。我聽說現在企業職工提前病退已不扣除這2%了。在這裡我想對社保局的領導說我們當年退休企業職工本身退休金就很低,再加上扣除了12%這麼高的比例,我覺得實在是不合理。目前的物價是年年攀高,再加之醫療費的昂貴,現在我的這些退休金(2200元)使得我這個年過花甲之人只能保持在最低的生活水准,每個月醫藥費就得1000多元,再加上房屋、水電費用,每個月可以說是入不敷出。在這裡我想是不是可以按照現行的企業職工病退的規定,把扣除我的12%的退休金按照當年的標准給予恢復。希望能夠得到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已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不能重新重新計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