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小區的業主,在辦理新房交接時,物業公司收取了1000元的裝修保證金,說是只要有拆改就不退了。
請問:
1.我只對非承重部分進行局部的改動,可不可以??
2.如果拆改了非承重部分,是不是應繳納費用??
3.如果拆改了非承重部分,物業公司有沒有權利收這筆錢??這筆錢是應由物業公司收取還是由國土房管部門收取??
李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1月25日
【律師評析】收取新房裝修保證金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