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區政府,黃莊街道辦你們好:
我們是泉昇佳苑小區業主,現在華電供熱公司開始向居民們征收2012-2013年度和2013-2014年度的取暖費。
請問我們事先繳納2012-2013年度取暖費的三四套房子好幾千塊錢至今,光利息就比你們退給我們的多了。而沒有交費的業主雖不用交滯納金反到沒事。
今年又歸華電公司供熱還指不定行不行呢? 合同如同廢紙,有事沒人管,不交錢該起作用了。
希望領導們多體貼老百姓,老百姓賺點錢多不易,風裡來雨裡去的。
請落實取暖正常後,我們自然繳費。
尊敬的網友:
您好!關於你反映的問題,華電供熱公司答復:去年已經繳納2012-2013年度取暖費的用戶,在繳納2013-2014年度取暖費的時候將減免2012年冬未正常供暖期間的費用;其他住戶繳納2012-2013年度取暖費時將減免2012年冬未正常供暖期間的費用。具體情況請向收取取暖費的人員諮詢。
謝謝!
武清區政府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