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纔引進家屬投靠落戶,需要的手續太繁雜,和人纔引進手續差不多,我認為這樣極為不合理。因為被投靠人已經是按人纔引進辦理的戶口了,在公安局肯定有相關的檔案,已經足夠證明被投靠人其人纔引進身份,為家屬投靠落戶口時再提供諸如勞動合同,被投靠人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之類的證明純屬多此一舉。河北省的落戶手續現在就簡化了很多,證明不能超過5個,給老百姓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希望天津也向其他先進省份學習,多替老百姓著想,在辦戶口等項目上,讓老百姓少一些"折騰".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