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是通過人纔引進、同時有自購住房落戶天津的,我丈夫是通過投靠我落戶的。現因工作需要,我丈夫的戶口調出了天津,調到河北省。以後還可以調回天津嗎?
二、我名下已有一女兒,還有一兒子屬於政策外生育,已在河北省落戶於我丈夫名下,並已在當地繳納了社會撫養費。請問,我的這個二胎的戶口可以調入天津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