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清領導,現在投訴保利上河雅頌小區物業收費積極但是管理不到位。保利上河雅頌北區33號樓一樓開了飯店,天天油煙氣味到處飄,影響居住環境。按照規定,小區內應該不允許開飯店吧?我們交了足額的物業費,保利小區的物業沒有按照規定管理,那麼,我們認為以後可以不交或者少交(或者交一半)物業費,政府認同我們的意見嗎?政府能否協調物業允許住戶不交或者少交(或者交一半)物業費嗎?請政府領導協調,謝謝。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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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區政府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