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一下,現役軍人的家屬(是天津市河北區獨立戶口),由於本年7月份在前一個單位離職後,生育保險沒有再繳,十月份在新單位辦理了入職手續,在新單繼續繳納生育保險,如果在九月份懷孕,還能享受生育保險嗎?另外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規定的通知 ,她怎麼樣辦理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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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