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畢業的進津就業大學生,與天津濱海新區一家公司簽訂了三方協議,可以接收集體戶口,我辦理落戶手續時濱海新區說我的遷移證只寫了公司的名稱,沒有寫具體的地址,要我回到原籍將遷移證地址改詳細,可我老家的派出所以遷移證地址要跟報到證地址一直為由,要我回天津讓濱海新區開准遷證纔能修改。我想請問,我到底應該如何纔能解決這個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向落戶地屬地派出所進行諮詢,或向濱海新區公安局諮詢相關政策,聯系電話:65309722。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