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社局有關領導,您好!我是12年畢業的一名本科大學生,畢業後在一家公司工作至今,公司自12年12月起為本人繳納五險至今。為了今後前途考慮,准備年底辭職去一所技術學校培訓一年,因此打算辭職後自己繳納一年社保。由於本人是農業戶口,貴局網站《哪些人群可以個人名義參加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中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籍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在我市靈活就業的,可以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個人繳費窗口繳納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①在我市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滿10年的;
②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並按月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滿5年且年齡35周歲及以下的;
由於我畢業剛參加工作繳納社保不足一年,無法滿足上述條件,請問如何續接醫保?如無法續接,那本人的醫療水平將如何得到保障,且繳納至今的醫保豈不白白浪費?盼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政策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人員,在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尚未就業或在本市靈活就業的,可以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或領取失業金期滿)三個月內,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請辦理當年度居民醫保參保手續,自繳費之日起享受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並可以在下一年度申報繳費期內,繼續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
退休時核定參加城鎮單位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時,參加城鎮單位職工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累積計算。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