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北辰區雙街鎮漢溝村人,我姐姐是個智障殘疾人,1990年經人介紹和外地人結了婚,因為她智障,所以把姐姐留在了本村大家可以照顧著點,後來把姐夫的戶口也簽到了本村,婚後生有兩個孩子也都上了本村的戶口,村裡的一切福利姐姐和孩子們都享受,本來挺好的,可是去年大兒子結了婚,因為家裡窮,搞的也是外地的媳婦,村裡卻不接收,我查了相關的法律,他們是違法的,可是他們就是不接收,不給辦理相關的遷戶證明,我找了他們快一年了,就是不給辦,他們說有村規民約,可是村規民約和國家的法律相抵觸的時候,應該按照那個執行呢?這樣下去他們小夫妻的戶口問題到底啥時能解決呢?總不能一輩子這樣吧,而且還關系到他們孩子將來上戶口的問題,我認為國家的法律是最好的解釋,可是他們卻用村裡的小章程壓制國法,急盼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到您投訴“雙街鎮漢溝村婚後戶籍遷移問題後,雙街鎮領導非常重視。現將調查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1、關於招婿後,子女結婚戶籍遷移問題。經與漢溝村負責人員了解,現村兩委班子與村民代表,正在原村規民約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新的村規民約,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您所反映的問題也在研究的范圍內,尚不能給您明確的答復。
2、關於村規民約與國家法律相抵觸的時候,應該按照那個執行。村規民約在法律范疇內,隨著村經濟的發展和村民意願逐步完善。我鎮將督促村盡快履行民主程序,制定新的村規民約,以適應廣大群眾的需求。如您認為漢溝村的村規民約與國家法律相抵觸,可到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雙街鎮政府
201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