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感謝您在百忙之中為我解決問題。今年10月12日我們樓暖氣衝水,我家樓上跑水,家中無人,導致我家臥室被泡。發現漏水時水已經從五樓業主家中流到樓到一樓,物業不提供五樓業主電話,也未見五樓業主回來處理,我們聯系供熱師傅將暖氣閥門關閉,但五樓屋內的水還在滲,導致我家臥室被泡,味道刺鼻。我找到物業並通過民警跟五樓業主聯系,但一直未見他露面與我協商如何處理,他說他也是受害者,讓我找供熱,物業也說物業沒責任,請問這事供熱有責任嗎,我的損失應該由供熱還是物業或是五樓業主來承擔呢?
只是諮詢一下,感謝領導!
此致
敬禮
尊敬的黃女士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已與區供熱辦聯系,並派人員與您電話聯系,溝通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