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丹頤園原房本土地性質注明城鎮住宅,2013年9月經二手房買賣後,土地性質改為商服用地。房本土地性質為何前後不一致?為什麼會在居民不知曉的情況下,修改了土地性質?會影響居民居住麼?會影響將來續約土地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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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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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區政府
2013年10月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此問題已由產權科答復解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