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萬科新裡程是空港限價房。購買90平房屋必須強制交8萬塊錢購買地下車位的費。請問限價房強制搭售車位的方式是否合法?購買限價房開發商是否可以搭售車位的一起捆綁銷售?
據了解,萬科新裡程地下車庫應該是屬於人防工程,開發商以8萬塊錢將車位使用期一次性租給用戶,其中20年為租期,然後贈送50年使用期。這種方式規避合同法總關於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的條款。是否合法??同時這個車位收取每個月120元的管理費。旁邊小區租地下車位費纔120元,萬科新裡程在強制交8萬車位20年租金的情況下,每個月還強制交120元車位管理費。這種行為有無違反法律和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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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0-24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保稅區工商局已約談有關企業,您所反映的問題已進入工商調查程序。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