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領導回復後,有些疑問:
1、本次拆遷是以每自然家庭為單位,我家6口人已具備2個自然家庭條件,為什麼歡坨樓房要與平房合並後計算面積,並且我結婚後是分家另過,為何要我們選擇合並。
2、村裡人在外購置樓房的不算,他們平房面積大的按照實際面積,面積小的按照人口數,您說對於我們在村裡買樓房的公平嗎?
3、當時我們買歡坨樓房時按當時的市場價格可以買至少兩座小平房,現在樓房拆遷面積按1:1,村裡每個平房折合成拆遷面積就比樓房面積大,我們覺得不公平。
請領導給予詳細說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0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1、產權人為同一人的必須合並計算還遷面積;2、歡坨翠芳園在金鍾新市鎮還遷范圍內;3、東麗區宅基地換房對樓房和平房的面積核定都有統一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