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將辦理藍印戶口,一九九九年孩子出生後,按當時規定准生證交回了出生地計生委存檔。最近我到計生委查到後復印了一下,由於十幾年了章很不清楚,我又拍照了一下,打印了一下,相對好一些,請問在復印件或打印件上蓋上計生委辦公室章行不行?請領導給予關照,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人口計生委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區人口計生委回復如下:如果您所述情況屬實,可以辦理。具體情況請諮詢 2934.106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