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戶口,老公是天津本市戶口,我們住在南開區延安路,在辦理准生證的時候需要提供很多的手續:1、雙方結婚證2、雙方戶口本3、化驗單4、計劃生育聽課證5、雙方單位開具的初婚初育證明6、雙方檔案所在地開具的初婚初育證明7、雙方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8、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的初婚初育證明。而且一開始辦理的時候街道辦事處並沒有要求這麼多東西,等到辦理的時候跑了許多趟,每次都會增加一些手續,我現在在戶口所在地上班,檔案在天津,辦理時實在太麻煩了,想問一下,是不是必要的手續和證明,在同樣是南開區的別的辦事處就不需要這麼多手續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電話未能與您聯系上。網上進行一下答復:根據您和愛人的情況,一方本市,一方外省市的辦理生育服務證,在本市居住的在本市現居住地辦理。在外省市居住的到本市一方戶籍地辦理。辦理時需攜帶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工作單位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結婚證,妊娠診斷證明,外省市戶籍一方的戶籍地街道(鄉鎮)計生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轉2再轉4諮詢南開區人口計生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