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2年從村民手中購買宅基地,自建房屋89平米,本人是河北省搬家到天津東麗區居住戶口未遷入住所。由於東麗區改造拆遷,全部村民遷入軍糧城示范鎮居住。前兩天我的住所被拆遷辦相關工作人員認定為違章建築,不予分配新房屋居住。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0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根據軍糧城示范鎮一期拆遷還遷政策:2002年3月房屋普查以後,未經區、街職能部門批准擅自建設的房屋,均為不予認定的房屋。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