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0-22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夜市商戶收費標准為450元/月,步行街管理辦公室對租賃攤位時間長,攤位數量多的商戶在攤位地點上有一定優惠政策。但對此優惠政策步行街管理辦公室只對夜市招商初期入市商戶公布過,此後優惠政策未對所有商戶進行公示和說明,造成一些入市晚商戶的誤解。 在今後管理中,步行街管理辦公室將取消優惠政策,並將一些管理規章及收費標准經行公示,加強工作透明度,提昇步行街管理水平。相關工作人員撥打您所留的聯系電話,接通後對方稱不是李娜,也不是步行街夜市攤主,更沒有上網反映過步行街夜市問題。又經去移動公司核實,聯系電話機主姓名非“李娜”。 通過分別找步行街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和夜市經營戶談話核實了解和檢查夜市收費票據的方式,了解到步行街夜市商戶中無李娜此人。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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