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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8日,南開區中海御湖花園暖氣打壓試水,6-1013租戶發現室內暖氣漏水,打電話給水上溫泉供熱站報修,維修人員趕到之後,對租戶說已經關閉水管井中的閥門(實際上是錯誤的關閉了鄰居1015,而不是1013),租戶當時反映暖氣仍然漏水,供熱站人員進屋查看後,說是暖氣裡的存水,閥門關了沒事。租戶在得到維修人員確認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出門離開了天津。
10月1日,物業人員發現1013門口有水流出到走廊裡,隨即聯系工程部,排查後確定為暖氣漏水,且看到水管井1013和1014供熱閥門為開啟狀態,1015供熱閥門為關閉狀態(物業有此書面證明,1015也書面證明未曾要求過供熱站維修或報停),與業主租戶聯系後認為是供熱部門關錯了閥門,為防止損失擴大,立即關閉了1013閥門,我們也盡快排乾了房間裡的明水(物業人員反映供熱站之前也曾關錯過別戶閥門
,但及時發現未造成損失,可見不止一次犯同樣的錯誤)。10月6號,租戶回家後再次打電話給供熱站報修,維修人員說跑風未關嚴,但除了上次維修人員,沒有人再動過暖氣跑風。
我們多次上門和供熱站反映了此問題,並拿給他們證據看,要求恢復地板和牆面或賠償,供熱站開始說需要時間領導商議,後來拒不承認有過失。他們並沒有深入調查,而是包庇自己的員工。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是怕犯了錯卻不敢承認錯誤,害怕賠償而撒謊抵賴,難道這是一個涉及民生的國有單位該有的形象嗎?因為過失造成了別人的損害,難道不應該承擔責任嗎?供熱季馬上到來,我們想要盡快修復以免影響使用,心急如焚,我們聽說這是公平公正,解決百姓問題的政民網絡平臺,至此我們只能寄希望於政府來解決我們的問題。感謝政府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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