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天津 | 民生 | 廣電 | 津抖雲 | 微視 | 讀圖 | 文娛 | 體育 | 圖事 | 理論 | 志願 | 專題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舉報
教育 | 健康 | 財經 | 地產 | 天津通 | 旅游 | 時尚 | 購物 | 汽車 | IT | 親子 | 會計 | 訪談 | 場景秀 | 發布系統

"津雲"客戶端
發表人: 鄒*   提問時間: 2013-10-15 10:47
 標題:關於南開區陽光晶典產權登記事宜
內容:

    尊敬的領導:

    我於2013年8月購買了天津市南開區陽光晶典苑1號樓,購房合同上房屋設計用途為混合型公寓(非住宅),而根據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於2011年11月3日發布的《關於混合型公寓項目辦理銷售許可權屬登記有關規定的通知》,規定天津市48個混合型公寓是可以變更住宅用途的,陽光晶典苑在此范圍內,想諮詢一下:

    第一,我購房合同上標明的是混合型公寓(非住宅),根據上述政府規定中的第三、四條(三、對已按照“居住”或“非居住”登記,並領取房地產權證的,凡再次辦理房地產轉移、變更等登記手續時,依權利人申請,可對房屋用途進行調整並確認,並交納相關稅費,同時必須提交承諾書,確認房屋用途,且以後不得對房屋用途進行二次調整。四、對已購買“混合型公寓”或“公寓”,並按“非居住”用途辦理登記等手續,現權利人申請按“居住”用途辦理登記的,原已交納的稅費不再調整。權屬證書備注欄中注記“居住型公寓”。),我能否按住宅用途調整登記?如果可以,手續怎麼辦?

    第二,購房時我在開發商處看到房管局和公安局出的說明,內有民水、民電、煤氣、落戶(包括藍印)等承諾內容,請問上述承諾是永久性的還是只有幾年?此外,以後出讓房產時,上述承諾是否仍然有效?

    第三,按我個人理解,一塊用地上開發的樓盤,一個樓內的所有住宅應該都是一致的,以陽光晶典為例,1號樓的購房合同上均為混合型公寓(非住宅),那麼這兩個樓的業主將來拿到的房本上的住房性質也應該都一樣的。但是上面所提的規定中提到業主可以自行申請住宅性質變更,那邊有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A業主不想變更,房本上為非住宅,B業主想變更,變更後為住宅,這樣的結果是同一棟樓內的住房性質在房本上不一樣了,這種情況是否正常?對房屋的後續使用,買賣有何影響?望能解答,謝謝。

回復部門:南開區   回復時間:2013-10-22 08:39   是否超時:否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10月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此問題已由產權科答復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房管局

                            2013年10月

     熱點推薦
創意涂鴉 助力創文
公交603路新增10餘個站點
南開危改廣場重新開放
記者追蹤
·《百姓問政》:建充電車棚、修消防設施、清樓道堆物 基層社區治理要謀實招、求實效
·小區現制現售飲用水 能放心喝?
·公園公廁 可否對游客『友好』些
·老舊小區停車難題 怎麼解決?
·空地垃圾總回潮 長效治理該咋辦?
網民反饋
·網民:感謝各級領導,解決百姓生活難題!
·網民:感謝區政府和屬地綜合執法大隊為百姓辦的實事
·網民:職稱問題圓滿解決 感謝薊州區委
·網民:感謝河東區政府和屬地派出所為百姓辦實事
民生詞典
電子年檢標
養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異議申請
地鐵老年優惠卡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機動車登記
個人信用報告
人纔落戶新政
因私赴臺
[點擊查看更多]
請輸入查詢碼:
  忘記查詢碼?
請輸入驗證碼:
  看不清?
查詢結果後請及時進行滿意度評價
全部
全部
關於北方網|廣告服務|誠聘英纔|聯系我們|網站律師|設為首頁|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