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南城街與城廂東路的陽光晶典,該用地屬於綜合用地,50年產權,商品房性質屬於混合型公寓(非住宅)。開發商宣稱可以辦理天津市內戶口的遷移。
請問:混合型公寓在落戶上是否和住宅一樣?我是否能夠拿著購房合同前往戶籍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因為老城廂地區50產權的公寓很多,例如:九州國際、東北角藝術公寓等等,這些公寓的落戶問題都受到了老百姓的關注!請給予明確肯定的解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10月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此問題已由產權科答復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