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星城內收費停車,車輛在夜間被撞了一個大坑,因為停車地方沒攝相頭物業也不管,每個月都按時交物業費停車費,卻得不到任何的保護。而且當晚門前就停了兩輛車,讓物業聯系一下對方車主,他們也不肯。就說讓報警,報了警警察公務繁忙40分鍾也沒到,還要上班,只好先走。物業到底有什麼做為,不協助業主維權也就罷了,最低限度事故發生了是不是應該裝個攝相頭,避免下回再有同類事情發生。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關於您投訴“北辰萬源星城內停車被撞問題”。現將調查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1、關於您反映的自己車輛在該小區內被撞的問題,首先,撥110報警,由公安部門進行偵查取證,根據相關證據依法處理。
2、關於您所提到業主繳納了車位費,其車輛受損物業公司應承擔什麼責任。物業公司與業主在購買停車位時雙方簽訂了《機動車場地佔用費協議書》,協議約定物業公司為業主提供車輛停放場地,其車輛受損由業主自行承擔。
3、關於小區攝像頭問題,萬源星城小區有監控攝像頭,但不可能達到每個車位跟前一個,目前,那個小區也達不到這個標准。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 物業公司表示:今後,一是要加強保安隊伍管理,加強巡邏;二是在有條件情況下,在關鍵點位增加攝像頭,增強防控效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