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戶籍科:
根據天津市政府第103次常務會議精神,天津市出臺外地生源高職院校畢業生落戶新政,使天津市的高職畢業生能享受到與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類似的引進條件,支持高素質技能人纔在津就業,其中提到“一、對在天津高職院校有集體戶口、畢業2年內與天津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外地生源畢業生(含本地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薊縣、寧河縣生源),准予戶籍由高職院校集體戶口遷至工作地落戶;二、對在入學時戶籍未由原籍遷入學校集體戶口、畢業2年內與天津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外地生源畢業生(含上述本地“兩區三縣”生源),可自願申請在津落戶。”
我是2009年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印刷技術相關專業畢業,畢業後由於不符合落戶條件,將戶口落回原籍,2010年與天津本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至今,我想諮詢我的情況是否符合落戶條件,並在何時該政策實施細則可以出臺並准予辦理?謝謝!
楊美娟您好:
您諮詢往屆高職畢業生落戶政策的問題,公安河北分局已致電反映人進行了解答。
公安河北分局
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