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有個問題想諮詢一下:我2000年7月在山東中專畢業、戶籍山東,並在山東的一家船廠工作,期間未上保險。2003年9月來到塘沽的一家公司工作至今,由於種種原因從03年9月至06年12月也未上保險。我在塘沽的社保是從07年1月開始上的,現在我能否補交07年之前的保險?
昨天諮詢塘沽的社保說超過3年的需向市裡諮詢,麻煩您幫我落實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監察的時效為2年;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撥打社會保險稽核處的電話23030390進行投訴,社險稽核處受理查處時效問題,目前政策上沒有規定。如果法院已接受您的訴訟,您的問題建議諮詢律師。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