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96年攜家來津開發區服務的(戶口是人纔入市的而遷入的),去年在開發社保辦理退休(女50歲)了。06年就失業了,從來津服務就沒有享受過獨生子女費的待遇問題,就連本人的社保和醫保也是斷斷續續的,這幾年就這樣堅挺著。類似我這樣的人也不在少數哇!請問市長或者有關部門的領導能在百忙中給予解決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非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您諮詢計生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