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天津工作很多年的外地人,2009年,家中曾買過一套符合藍印標准的一手新房(2010年10月交付居住),但是一手房的房產證到現在還未下來,但是現在打算自己住再買一套面積更大些的住房(二手房)改善居住面積,有幾個問題諮詢如下:
1.我是否可以買第二套房?我目前已經繳納了個人所得稅一年以上,沒有社保證明,可以購買第二套住房?
2.我印象中,好像第二套房子如果是一手藍印戶口的話,是不受限購令限制的(不知道這個是不是正確的),在現在房產證尚未下來的階段。我09年購買的這套房子是不是還不算是我名下的房產?如果允許我以首套房名義購買現在的二手房,待09年購買的一手房房產證登記時,會不會受到影響,導致無法辦理?
3.首套房和這次購買二手房都是全款支付,沒有貸款記錄。
煩請解答!
張同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