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辦拿著天津市的一個文件就向大家收費,該文件的公平與法律有效性都不一定。我家的房子是6樓帶閣樓的房子,房本面積是128平,但是供熱面積是141平,閣樓沒有供暖設施。諮詢收費站,說閣樓按25%的面積收費,說是按照SB天津文件收取。我的質疑是:收取暖氣費與供熱的效果就是室內溫度相對應的,你收費是不是就要保證房子的溫度?但是6樓帶閣樓你連下面的溫度都保不了,你憑什麼收費?搶錢啊!
尊敬的馬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天津市供熱采暖收費管理辦法》(建公用〔2011〕22號)第六條規定:居民住宅特殊房型和部位計費面積按照以下方法確定:(四)閣樓:安裝采暖設施的,坡頂型閣樓按50%計算,平屋頂型閣樓淨高大於2.8米(含2.8米)的按100%計算,不足2.8米的按50%計算。沒有安裝采暖設施的,坡頂型閣樓按25%計算,平屋頂型閣樓淨高大於2.8米(含2.8米)的按50%計算,不足2.8米的按25%計算。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