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這個問題。我是天津市寧河縣幸福小區33號樓的居民,自從2012年5月底24棟對面的時代金街三樓開了一家盛放酒吧,每天晚上10點左右酒吧開始營業,一直到凌晨1點左右,噪音聲非常大,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家裡的孩子和老人都睡不著覺,估計是沒有隔音措施。我不知道應向哪個部門反映,所以向縣長信箱投訴。希望有關部門能夠整頓該酒吧,使其不再擾民。謝謝!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核實,該酒吧位於蘆臺鎮幸福廣場F-1-309,營業時間為晚上8點至凌晨1時30分,該場所人員流動大,屬於人員密集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關於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乾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寧河分局蘆臺派出所依法對該酒吧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如不改正的,將對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政府辦公室
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