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負責同志:我是河北區限價房嘉暢園的業主,目前該小區交房。但是必須業主先交錢再驗房,這個不知道是否有相關規定必須這樣操作。另外,讓我們更加無法理解的是,房子剛剛下來,所以第一年大家基本都不會入住,開發商卻讓我們必須交第一年的取暖費,否則不給鑰匙!!請相關同志幫助解答處理。謝謝!
尊敬的劉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天津市集中供熱設施管理辦法》(建公用〔2011〕23號)第四條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開發建設單位可有償委托供熱單位進行保修。兩個供熱期滿後,開發建設單位應與供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供熱設施移交驗收。驗收合格的,戶外供熱設施由供熱單位管理,戶內供熱設施由用熱戶管理;驗收不合格的,開發建設單位應進行整改,並繼續承擔保修責任。《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第二十五條規定:新建房屋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不得辦理暫停供熱。
具體情況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電話聯系向您說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