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5月16日到歐亞公司上班,試工期3個月,現實公司已經為本人上了一個月保險。9月27日東麗區歐雅二手車交易市場當天下午通知本人被辭退,本人問公司因何原因,該公司沒有拿出合理解釋,並且公司要求本人簽署因個人身體原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一個文件,當時本人沒有簽字,我想諮詢該公司是否該給本人賠償。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支付標准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不再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