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5月我從河北遷安通過單位招工來到原棉紡三廠工作,當時單位因我市農業戶口沒給我上養老保險,工作至99年單位破產。2000年4月重組後的天鼎紡織集團再次招工,我繼續工作至2003年9月因懷孕休息,工作期間未上養老保險。2006年5月在天鼎集團北洋分公司工作至2008年9月也未上養老保險,未簽合同,單位東移空港也沒通知我。工作期間我獲得紡織局先進團支部稱號,連續兩年廠級先進,2002年天津市優秀進城務工青年稱號,這些都是有證書的。因為單位留我,我在市裡安了家,戶口也根據政策於2012年底辦入天津市,檔案建在街道。2013年我找到原單位,要求開證明為我補繳養老保險,單位說我是農民工不會給我開證明,我也多次找到相關部門反映,都未能解決,那我今後的養老問題該怎麼辦?懇請領導關注。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監察的時效為兩年,建議勞動者在時效期內及時維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