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9月30日
尊敬的張希強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交警支隊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事故科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事故科回復如下:
您反映的“暫扣駕駛證、行駛證有沒有期限”問題,10月8日我支隊派專人了解事故情況得知:2013年8月14日下午民警楊國海、李東接警後出警對現場進行勘察,張秀梅駕駛夏利轎車與陳紅梅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陳紅梅受傷。根據事故處理程序相關規定對當事人張秀梅的駕駛證、行駛證進行暫扣,核實身份。後下發事故認定書,張秀梅負事故全部責任。事故認定下發後民警組織雙方調解兩次,雙方未達成協議,民警告知雙方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辦案民警已通知張秀梅到交警河西務事故組接受處理,對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接受處罰後取走其證件,張秀梅一直未到河西務事故組接受處理。10月9日14時53分,事故科副科長楊廣喜與張希強電話聯系將事故情況向張希強通報,並告知其事故處理的相關規定以及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時限,同時告知通知其妹妹張秀梅到交警河西務事故組接受處理後取走其駕駛證和行駛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
|